自从我国1985年实施专利法以来,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之后,有关“专利”给我国企业带来的“麻烦”就接踵而至,连续不断。从20世纪80年代的彩色电视机,到近几年刚刚开始兴起的DVD,从机电、轻工业领域到金融服务领域,都被卷入跨国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之中。海外贸易
有媒体披露说,外国公司开始以专利“圈地”的方式登陆中国,大举向中国市场进军,中国许多出口产品被以“专利”树起的技术壁垒拒之门外,难于进入美国、欧洲市场。商务部科技司组织的一项调查表明,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造成的出口损失已达到170亿美元,其中,欧盟、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壁垒对我国出口企业造成的损失占总损失的95%。海外贸易 “项庄舞剑,意在沛公”,外国公司以知识产权为利器向中国企业进攻,意在排挤中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公平竞争。面对外国公司发起的频频进攻,我们除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之外,更要加大科研投入,进行科技创新。春兰集团在不断提高自己国内市场份额,进而成功走向国际市场的过程中,就得益于其较强的专利意识和孜孜不倦的科技创新。
有数据表明,春兰每年的研发资金占到了销售收入的8%,其研究与开发的密度为5.8%,基本达到了国外同业水平,遥遥领先于国内其他企业。此外,春兰不仅斥巨资15亿兴建了目前国内企业中规模最大、设备最精的春兰研究所,而且,还建立了博士后流动工作站,组织高科技咨询委员会,与南京大学、上海交大等著名高等学府联合培养人才,聘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为顾问等等,这些措施使春兰掌握了不少与世界前沿科技同步的核心技术,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的知识产权成果。据不完全统计,截止到2003年上半年,春兰就获得专利授权数百项,使春兰的每一代产品都形成了全面的专利保护,春兰产品也因此冲破西方国家的重重技术壁垒,顺利进入西方市场。海外贸易
我国必须履行WTO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》,享受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。参与世界范围内的专利竞争,这是知识经济、新经济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不可逆转的趋势,诅咒和抱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,惟有像春兰那样积极应对,才有能力与机会参与国际竞争。海外贸易
